page.title=應用程式宣示說明 @jd:body
每個應用程式的根目錄都必須包含 AndroidManifest.xml 檔案 (名稱要一字不差)。 宣示說明檔案可向 Android 系統顯示應用程式的基本資訊,也就是系統在執行該應用程式的任何程式碼之前必須具備的資訊。 宣示說明可執行下列動作:
下圖顯示宣示說明檔案的一般結構和可納入其中的元素。 每個元素和其所有屬性都會完全記錄在個別檔案中。 如要查看任一元素的詳細資訊,只要按一下圖表中的元素名稱、圖表後方按字母順序列出的元素清單,或在他處提及的任何元素名稱。
<?xml version="1.0" encoding="utf-8"?> <manifest> <uses-permission /> <permission /> <permission-tree /> <permission-group /> <instrumentation /> <uses-sdk /> <uses-configuration /> <uses-feature /> <supports-screens /> <compatible-screens /> <supports-gl-texture /> <application> <activity> <intent-filter> <action /> <category /> <data /> </intent-filter> <meta-data /> </activity> <activity-alias> <intent-filter> . . . </intent-filter> <meta-data /> </activity-alias> <service> <intent-filter> . . . </intent-filter> <meta-data/> </service> <receiver> <intent-filter> . . . </intent-filter> <meta-data /> </receiver> <provider> <grant-uri-permission /> <meta-data /> <path-permission /> </provider> <uses-library /> </application> </manifest>
下方按字母順序列出可出現在宣示說明檔案中的所有元素。 只有這些才是符合資格的元素,您無法新增自己的元素或屬性。
<action>
<activity>
<activity-alias>
<application>
<category>
<data>
<grant-uri-permission>
<instrumentation>
<intent-filter>
<manifest>
<meta-data>
<permission>
<permission-group>
<permission-tree>
<provider>
<receiver>
<service>
<supports-screens>
<uses-configuration>
<uses-feature>
<uses-library>
<uses-permission>
<uses-sdk>
某些轉換和規則通常適用於宣示說明中的所有元素與屬性:
<manifest>
與
<application>
是必要元素,務必顯示兩者且這些元素只能出現一次。
雖然您至少必須顯示當中的一些元素,才能完成有意義的作業,但大部分其他元素可以出現數次或完全不出現。
如果可以的話,元素還可以包含其他元素。所有值並非當成元素內的字元資料使用,而是透過屬性設定。
系統通常不會將位於相同層級的元素排序。例如,
<activity>
、
<provider>
和
<service>
元素能以任何順序排列組合。
(
<activity-alias>
元素是這項規則的例外狀況:
由於它是
<activity>
的別名,因此必須跟在該元素的後面)。
除了
<manifest>
根元素的某些屬性以外,所有屬性名稱都是以前置詞 {@code android:}為開頭,例如 {@code android:alwaysRetainTaskState}。
由於前置詞是通用的,因此按名稱參照屬性時,文件通常會加以省略。
<application>
元素) 與其主要元件:Activity (<activity>
)、服務 (<service>
)、廣播接收器 (<receiver>
) 以及內容供應程式 (<provider>
)。
如果您一如往常定義元件類別 ({@link android.app.Activity}、{@link android.app.Service}、 {@link android.content.BroadcastReceiver} 及 {@link android.content.ContentProvider}) 般定義子類別,就會透過 {@code name} 屬性宣告子類別。 該名稱必須包含完整的封裝指定名稱。 例如,{@link android.app.Service} 子類別可能會以下列格式宣告:
<manifest . . . > <application . . . > <service android:name="com.example.project.SecretService" . . . > . . . </service> . . . </application> </manifest>
不過,採用速記法時,如果字串的第一個字元是句點,就會將字串附加到應用程式的封裝名稱 (如同由
<manifest>
元素的
package
屬性指定)。
下列的指派結果會和上述相同:
<manifest package="com.example.project" . . . > <application . . . > <service android:name=".SecretService" . . . > . . . </service> . . . </application> </manifest>
啟動元件時,Android 會建立具名子類別的執行個體。如果未指定子類別,就會建立基本類別的執行個體。
<intent-filter . . . > <action android:name="android.intent.action.EDIT" /> <action android:name="android.intent.action.INSERT" /> <action android:name="android.intent.action.DELETE" /> . . . </intent-filter>
{@code @[package:]type:name}
其中的package 名稱可以省略 (如果資源所在的封裝和應用程式相同的話), type 是指資源類型 — 例如「字串」或「可繪項目」 — 而 name 則是可識別特定資源的名稱。範例:
<activity android:icon="@drawable/smallPic" . . . >
主題中的值會以類似的方式表示,但字首會是 '{@code ?}',而不是 '{@code @}':
{@code ?[package:]type:name}
下列各節說明如何在宣示說明檔案中反映部分 Android 功能。
應用程式的核心元件 (即應用程式的 Activity、服務和廣播接收器) 是由 意圖啟動。意圖是一組資訊組合 ({@link android.content.Intent} 物件),用於說明要採取的動作 — 包括執行依據的資料、應執行動作的元件類別,以及其他相關的指示。 Android 會找出適當的元件來回應意圖、視需要啟動元件的新執行個體,以及將意圖物件傳送給它。
元件會通知其功能 (元件可回應的意圖類型),而通知途徑是
意圖篩選器。由於 Android 系統必須先瞭解元件能夠處理哪些意圖,才能啟動該元件,因此意圖篩選器在宣示說明中會指定為
<intent-filter>
元素。
元件可包含的篩選器數目不拘,每個篩選器描述的功能各不相同。
明確命名目標元件的意圖會啟動該元件,而不必使用篩選器。 但未指定目標名稱的意圖,只有在其通過其中一個元件的篩選器後,才能啟動元件。
如要瞭解意圖物件測試意圖篩選器的方式,請參閱意圖和意圖篩選器。
許多元素都有可供小型圖示與文字標籤使用的 {@code icon} 和 {@code label} 屬性,而使用者可看到這些圖示和標籤。
有些元素還包含可供較長說明文字使用的
{@code description} 屬性,這個說明文字亦可顯示在螢幕上。
例如,假設
<permission>
元素含有上述三種屬性,當系統詢問使用者是否將權限授予發出要求的應用程式時,可以將代表權限的圖示、該權限的名稱以及所需的描述全都向使用者顯示。
在各種情況下,元件中設定的圖示和標籤會成為所有容器下層元素的預設
{@code icon} 與 {@code label} 設定因此,
<application>
元素中設定的圖示和標籤會是應用程式各元件的預設圖示和標籤。
同樣地,為元件 (例如
<activity>
元素) 設定的圖示和標籤會是元件的
<intent-filter>
元素預設值。
如果
<application>
元素設有一個標籤,但 Activity 與其意圖篩選器並未設定該標籤,系統會將應用程式標籤視為 Activity 和意圖篩選器的標籤。
每當執行篩選器通告的功能,要向使用者顯示元件時,就會將為意圖篩選器設定的圖示和標籤用來代表元件。 例如,包含 "{@code android.intent.action.MAIN}" 與 "{@code android.intent.category.LAUNCHER}" 設定的篩選器會將某 Activity 宣告為啟動應用程式的 Activity,也就是應顯示在應用程式啟動器中的 Activity。 因此,顯示在啟動器中的會是篩選器中設定的圖示和標籤。
單一 權限 是指一項限制,可限制某部分程式碼或裝置上資料的存取權。 系統會強制實施這項限制,以保護會遭到誤用而扭曲或損害使用者體驗的重要資料與程式碼。
各項權限都是用不重複的標籤加以辨識。該標籤通常會指出受到限制的動作。 例如,以下是 Android 定義的一些權限:
{@code android.permission.CALL_EMERGENCY_NUMBERS}
{@code android.permission.READ_OWNER_DATA}
{@code android.permission.SET_WALLPAPER}
{@code android.permission.DEVICE_POWER}
單一功能最多只能利用一項權限來加以保護。
如果應用程式需要存取受權限保護的功能,它必須在宣示說明中利用
<uses-permission>
元素來宣告其需要該項權限。
接著,要在裝置上安裝該應用程式時,安裝程式會檢查簽署該應用程式憑證的授權單位 (在某些情況下還會詢問使用者),然後決定是否授予要求的權限。
如果授予權限,該應用程式就能夠使用受保護的功能。
如果不授予權限,存取相關功能的嘗試就會失敗,但使用者不會收到任何通知。
應用程式也能利用權限來保護自己的元件 (Activity、服務、廣播接收器和內容供應程式)。
它能使用 Android 定義的任何權限 (列於
{@link android.Manifest.permission android.Manifest.permission}) 或其他應用程式宣告的任何權限。
此外,應用程式也能自行定義權限。新的權限是以
<permission>
元素宣告。
例如,您可以利用下列權限保護 Activity:
<manifest . . . > <permission android:name="com.example.project.DEBIT_ACCT" . . . /> <uses-permission android:name="com.example.project.DEBIT_ACCT" /> . . . <application . . .> <activity android:name="com.example.project.FreneticActivity" android:permission="com.example.project.DEBIT_ACCT" . . . > . . . </activity> </application> </manifest>
請注意,在本範例中,不只以
<permission>
元素宣告 {@code DEBIT_ACCT} 權限,還使用
<uses-permission>
元素來要求使用此權限。
即使保護是由應用程式本身強制施行,還是必須要求使用該權限,應用程式的其他元件才能啟動受保護的 Activity。
在相同的範例中,如果 {@code permission} 屬性設定為在別處宣告的權限 (例如 {@code android.permission.CALL_EMERGENCY_NUMBERS}),就不必再次使用
<permission>
元素來宣告。
不過,還是必須利用
<uses-permission>
來要求使用。
<permission-tree>
元素可為程式碼將定義的一組權限宣告命名空間。
此外,
<permission-group>
可為一組權限定義標籤 (以
<permission>
元素在宣示說明中宣告的權限或在別處宣告的權限)。
它只會影響在向使用者呈現權限時的分組方式。
<permission-group>
元素不會指定各權限所屬的群組,只會指定群組的名稱。
只要將群組名稱指派給
<permission>
元素
permissionGroup
的屬性,就能將權限放入群組中。
每款應用程式都會與預設的 Android 程式庫連結,該程式庫中包含的基本封裝可用於建置應用程式 (使用 Activity、Service、Intent、View、Button、Application、ContentProvider 等一般類別)。
不過,有些封裝是存放在其專屬的程式庫中。如果您的應用程式使用來自這類封裝的程式碼,您必須明確要求與其建立連結。
宣示說明必須包含個別的
<uses-library>
元素,才能命名各個程式庫。
(您可以在封裝的說明文件中找到程式庫名稱)。